高速公路的車道分離到快車道、慢車道以及應急車道。快車道最高限速為120千米每小時,最低限速為100千米每小時,如果要超車可以借用快車道。慢車道的最高限速是100千米每小時,最低限速60千米每小時,在慢車道上快車最低時速不能低于60千米每小時,不然就會造成堵車。
很多人外出選擇走高速公路,就是圖高速公路上車速快。但是現在很多人似乎把高速公路當成了「練車場」,在高速公路上跑的車速還不如在城市道路上跑得快,導致很多人根本沒辦法把車速提升起來。
有一位車主在開車途中遇到了一輛寶馬汽車,這輛寶馬汽車的時速連60千米每小時都達不到。高速公路慢車道的最低時速就是60,它比最低限速還要低,這種行為實在太危險了。而且寶馬車主的速度嚴重拖慢了其他車輛的進度,後面都要排起長隊了。
起初車友以為寶馬車主是一名新手司機,開車技術還不熟練,所以不敢開得太快。可是靠近之後才發現,這輛寶馬汽車的車位上有一條橫幅,上面寫著「內有嬰兒,1800公里,保持車距,感謝」。
這下車友也終于明白寶馬車主為什麼一直保持著如此緩慢的車速,原來是因為車內有嬰兒,不能跑得太快。原本他還想喇叭想提醒車主,可是看到了這條橫幅之後,也不敢打喇叭了,連忙停下了手上的動作。他擔心喇叭聲太大,會驚擾車內的嬰兒。
不過對于寶馬車主的做法,網友們的看法卻各不相同。有人覺得寶馬車主是一個非常負責任的家長,大概是因為車速太快,會讓孩子不舒服,所以才故意把車速放慢。為了不引起誤會,特意在周圍拉一條橫幅說明情況,體現出了自己的素質。
但是也有很多人認為,能理解寶馬車主的想法,但如果自己不方便跑太快,可以走慢車道,不必佔用高速公路的快車道,快車道是給那些有急事的車主準備的。開著不到60邁的車速占著快車道,就有些不太道德了,而且這種做法對車內的乘客也很不利。
在高速公路上開慢車危害性比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駕駛還要大,發生追尾事故的機率也更高。車輛在快速行駛的狀態下,駕駛員的視野會變得狹窄,對于前方車輛時速的判斷也會存在偏差。萬一後車以為前車是按照限速正常駕駛的,沒有提前減速,就可能發生撞車事故。
車輛在高速行駛的狀態下發生追尾事故,後果往往也非常嚴重,前車很可能因為遭受猛烈撞擊發生嚴重偏移,撞上路邊護欄或者翻車都有可能。如果因為某些原因確實不能開得太快,那至少也得保證不能低于最低限速。